安徽师范大学财务处是在校长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各项财务工作的学校唯一的一级财务机构,是学校财务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
财务处现位于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文典楼A座。其前身为安徽师范大学总务处财务科,1991年以学校处级建制正式成立安徽师范大学财务处,吴怡兴同志担任第一任处长,现由王成新副处长牵头财务工作。财务处现有职工24人,其中副处长2人,高级会计师3人,会计师14人。下设办公室、预算管理科、会计核算一科、会计核算二科、资金管理科、收费管理科六个科室,皖江学院、附中的会计主管也由财务处派出。
我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我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财务处在学校的领导下,按照“坚持原则、热情服务”的要求来规范自己的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为学校各项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财务咨询,为全校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优质和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