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文件
校财字〔2013〕2号
关于成立安徽师范大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省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3〕5号),提高我校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学校研究决定成立安徽师范大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组 长:王 伦(校长)
副组长:刘新跃(党委副书记)
王绍武(副校长)
成 员:王爱民(审计处处长)
台启权(学生处处长)
陆 林(科研处处长)
胡金戈(财务处处长)
黄 强(资产管理处处长)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自评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协调处理自评工作中的问题,研究构建学校提高财政支出项目绩效长效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活动的实施,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财务处,胡金戈兼任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办单位: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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