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关于使用“物流跟踪系...[2023-09-13]
  • 截止2023年8月外单位汇...[2023-09-01]
  • 截止2023年5月外单位汇...[2023-06-08]
  • “情暖三月庆三八” 建...[2022-03-07]
  • 截止20220602外单位汇...[2021-09-06]
  • 关于做好教职工工资卡...[2021-08-05]
  • 20200101-20210615外单...[2021-06-16]
  • 关于加强学院预算执行...[2021-04-26]
  • 相关链接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预算管理 > 正文
    【预算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添加日期:2007-08-01 

    省属各高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近日,省财政厅通报了2006年上半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省属院校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偏低。为进一步加快2006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2006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

        各院校要按照《安徽省省属院校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省属院校政府采购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财购[2004306号)的有关要求,合理、均衡的安排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没有完成本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的院校,尤其是上半年执行进度缓慢的院校,请尽快安排下半年政府采购计划,加快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

        二、严格实行政府采购网上申报制度

        各院校要按照教育厅《转发省财政厅省级政府采购计划实行网上申报的通知》(教秘计[2006174号)要求,继续做好下半年政府采购项目的网上申报工作。政府采购计划网上申报工作开展之前,已经委托采购、但未在国库支付中心申请资金用款计划的项目(指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属于国库支付中心的预算内资金),应通过“政府采购计划申请、查询”系统重新申报,并在“采购项目申请”表备注栏注明此项目已委托采购;政府采购计划网上申报工作开展之前,已经在国库支付中心申请了采购资金用款计划、但未申报采购计划的,应在采购项目实施前,按原程序申报纸质政府采购计划并附详细需求清单。

        三、严肃政府采购工作纪律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加快省级财政支出进度的通知》(财预[20051220号)规定,增强预算执行约束措施,对年初预算安排和上年结转支出当年未执行完毕的预算指标,中央和省追加的专项资金未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毕的,省财政将一律收回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各院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预算指标结转。

        今年年底,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监察厅等部门将继续对各院校政府采购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部分院校在本通知下发后的整改情况。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不力、整改不到位的院校,将按照今年全省省属院校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处理;对政府采购中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的责任人员,将根据省政府《关于政府采购中违法行为的行政处分规定》予以严肃处分。

     

                                                二○○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