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关于使用“物流跟踪系...[2023-09-13]
  • 截止2023年8月外单位汇...[2023-09-01]
  • 截止2023年5月外单位汇...[2023-06-08]
  • “情暖三月庆三八” 建...[2022-03-07]
  • 截止20220602外单位汇...[2021-09-06]
  • 关于做好教职工工资卡...[2021-08-05]
  • 20200101-20210615外单...[2021-06-16]
  • 关于加强学院预算执行...[2021-04-26]
  • 相关链接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预算管理 > 正文
    【预算管理】
    关于下达《安徽师范大学2009年度财务预算细化方案》的通知(校财字〔2009〕4号)
     添加日期:2009-11-04 
    关于下达《安徽师范大学2009年度财务预算细化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安徽师范大学2009年度财务预算细化方案》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重统筹、保运转、讲绩效”,坚持“一保吃饭,二保低成本运转”,勤俭节约过紧日子。各部门、各单位应紧密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联系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在开源节流、降低成本、讲求绩效和实施精细化管理等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举措,同心同德,齐心协力,共渡难关。

    二、预算的执行

    1、强调预算的严肃性,强化预算的约束力。各部门、各单位必须按照预算下达的额度积极组织收入,合理安排相关支出和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对预算没有安排的支出,原则上不得开支;对预算安排的支出,原则上不得超支。确因特殊情况需对个别预算项目进行调整的,用款单位须在每年的10月底前向财务处提出书面报告,列明预算调整的理由、项目、数额、措施,以及其他相关说明。财务处根据当年预算执行和资金运行情况,提出调整意见,按《安徽师范大学预算管理办法》规定程序进行调整

    2、合法组织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学校。有上缴收入任务的单位应积极组织收入,不得擅自下调上缴额度,在今年年底前要完成上缴任务,以保证学校预算的顺利执行。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足额完成上缴任务,要书面报告学校,经批准后方可减缓。其他单位在业务往来过程中取得的任何收入均须上缴学校财务,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坐支、挪用,否则以私设“小金库”追究相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对有收入而没有上报收入预算的单位,今年的收入一律封存不予提成或使用,以后年度上报预算时方可使用。

    学校将出台和修订一系列优惠政策(如降低学校提成比例),提高各单位的创收积极性,鼓励各学院、各部门充分利用自身的办学特色和优势,想方设法通过合作办学、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合法的取得收入以缓解资金不足的压力,在困境中谋求发展。同时对因享受国家政策而创收的经费部分(如计划招生)提高上缴比例,以增加学校的收入。

    3、加大经费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建立节约型校园,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各部门、各单位应本着勤俭办学,注重绩效的原则,对各项经费统一规划、统一预算,优化支出结构,防止重复建设,杜绝铺张浪费现象。

    1)严格执行集体领导下的“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经费(除个人科研经费外)均要纳入到本单位预算中统一管理,统筹使用。各项经费的预算均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由“一支笔”统一审批。同时,加强财务公开力度,增强财务收支的透明度,加大领导集体对部门和单位收支的监督权限。

    2)大力压缩行政性开支,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人、车、会、话、招待”等消耗性支出。教学维持费不得开支招待费;除了学院代管经费和有关部门的管理费外,办公经费和项目经费招待费开支的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5%;严格控制包车费用开支,原则上不得超过该项经费的5%

    3)各单位要努力增收节支,充分利用有限的资金,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转和年度重点工作的实施,努力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学校将加大财务分析和财务监管的力度,考核各单位经费的使用情况,并将对各项经费使用的绩效分析结果作为对该单位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

    4、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时完成项目任务。对下达的项目经费,实施项目管理,明确责任关系,保障项目资金的及时、有效使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按照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的规定,当年未使用完的省拨项目经费财政将予以收回平衡预算。因此,有省拨项目经费的单位应尽快将项目建设落实到具体的项目负责人,并按上级部门的要求操作,务必在年度内使用完毕,以保证项目经费预算的执行。

    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财务部门下达的预算额度尽快统筹制订各项支出经费预算细化方案,报分管校领导签字审批后送财务处执行。

    5、加强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有政府采购预算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制订政府采购预算方案,并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根据实际需要,加快采购预算执行速度,做好全年的政府采购计划,均衡采购预算执行。

    三、安徽师范大学2009年财务预算细化方案(略)。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