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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事指南】
    关于公务卡更换新卡应及时办理相关信息录入的通知
     添加日期:2017-05-31 

    各位老师:

    目前我校有部分职工更换了新的公务卡,根据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新的公务卡使用需在财政一体化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后方能办理报销及支付业务,所以请相关人员在本人公务卡激活后,及时与建行中山路支行公务卡管理人员联系,办理录入手续。

     

    联系方式:

    公务卡激活后发送:姓名、身份证号、公务卡号、并注明安师大公务卡开通到建行中山路支行陈主管(电话13305530301)处,即可。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7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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