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关于使用“物流跟踪系...[2023-09-13]
  • 截止2023年8月外单位汇...[2023-09-01]
  • 截止2023年5月外单位汇...[2023-06-08]
  • “情暖三月庆三八” 建...[2022-03-07]
  • 截止20220602外单位汇...[2021-09-06]
  • 关于做好教职工工资卡...[2021-08-05]
  • 20200101-20210615外单...[2021-06-16]
  • 关于加强学院预算执行...[2021-04-26]
  • 相关链接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办事指南 > 正文
    【办事指南】
    关于研究生答辩劳务费报销注意事项
     添加日期:2017-06-13 

    关于研究生答辩劳务费报销注意事项

     

    1.需要提交领款单,劳务发放表,劳务发放表一式两份,需要加盖学院公章

    2.研究生答辩劳务费从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经费中支出,除原来审批程序外,另需院行政副院长加批

    3.需要提供答辩海报文字版。

    4.需要提供详细答辩劳务一览表,清晰列示出

    劳务支出对象

    劳务指出对象单位

    评阅论文数量

    答辩学生人数

    金额总数

     

     

     

     

     

    具体劳务发放标准按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评阅与答辩费用标准》的通知,校研字(201710号文件规定。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