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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关于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
     添加日期:2012-05-25 

    关于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在省直预算单位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财库〔2012128号)文件规定和有关精神,我校制定了《安徽师范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校财字〔20128号)。为做好我校公务卡制度改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务卡制度改革的背景及意义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财库[2011]167号)明确要求地方财政要在预算单位中积极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依照此要求,以及省财政厅和人行合肥中心支行联合制定的《关于印发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217号),安徽省结合省直公务卡试点单位的使用情况,2012年将在省直预算单位中全面推开公务卡制度改革。

    实行公务卡制度改革是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支付制度改革的需要,是方便预算单位减少现金结算的需要,请各单位领导班子和广大教职工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推行公务卡改革,是方便各单位用款、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使用公务卡结算,既不需要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和保管现金,也不需要工作人员提前借款;既方便了工作人员用款,也减轻了财务人员的工作量,同时财务部门还可以监控公务消费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能够有效克服传统现金支用方式下存在的问题。

    推行公务卡改革,是提高政府支出透明度、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制度创新。改革现金支付是打造“阳光财务”需要重点突破的关键环节。通过制度创新,在公务支出领域引进具有“雁过留声、消费留痕”特点的公务卡,替代现金结算,对于提高学校各类支出透明度、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校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一)准备阶段(5月份):第一批办理公务卡人员的信息采集;通知发卡行制作上述人员的公务卡并邮寄到每个人手中;制定《安徽师范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公务卡制度改革的宣传工作(“安徽师范大学公务卡知识问答”详见附件或者登录财务处网页在“办事指南”中查看)。

    (二)试运行阶段(6-8月份):第一批办理公务卡人员开始启用公务卡并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规范办理财务报销手续等、凡是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的公务支出一律不予报销,责任自负;完成符合办卡条件的其他人员信息采集工作;通知发卡行制作公务卡并邮寄到每个人手中;及时收集和听取公务卡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使用人员的反馈意见。

    (三)正式运行(9月份):所有办卡人员全部启用公务卡并按照相关规定正确使用、规范办理财务报销手续等,财务处将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公务卡报销业务。

    特此通知。                

                            201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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