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政监督》2011年第1期
2010年12月27日,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期间,十位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被表彰,并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的接见。这是“十一五”时期我国会计领域内的最后一件大事,也标志着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在“十一五”时期完美收官。“十一五”时期,我国会计事业抓住发展战略机遇期,以改革为动力,以发展为主线,在中国会计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篇章:会计改革和发展的战略高度前所未有;会计事业的繁荣景象前所未有;会计在整个社会中的影响和地位前所未有。2006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做出了“加大会计监督检查力度,综合治理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重要批示。2010年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中央军委副主席习近平调研注册会计师行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情况。
会计制度在改革中不断完善
2006年2月,财政部正式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审计准则,由此拉开了“十一五”时期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与完善的序幕。
会计被称为国际通用的商业语言,而与国际会计惯例高度趋同的会计准则是实现我国会计规则逐步由“本土方言”升格为“国际语言”的基础。当我国主动走出国门拥抱世界的时候,我们切身体会到了“会计语言”作为公共信息资源和国际通用商业语言至关重要的作用。“十一五”时期,顺应时代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我国建立了一套与我国市场经济以及经济全球化发展相适应的准则体系。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随后逐步扩大到国有大中型企业和其他类型企业。与此同时,我国还先后发布了新修订的《企业财务通则》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准则体系实现了两大突破:一是解决了长期困扰我们的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基本准则与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制度与行业会计制度及其有关专业核算办法等之间的关系问题,奠定了我国统一的会计核算平台,可以有效避免会计核算标准之间的不一致问题。二是创造了一个既坚持中国特色又与国际准则趋同的会计准则制定模式,建立了一个既能让国人认可、又能使国际认同的准则趋同平台。
与新企业会计准则同时发布的还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并与2007年1月1日起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施行。这套准则实现了与当时国际审计准则的实质性趋同,满足了新形势下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需求,突出了维护公众利益的行业宗旨,增强了审计准则的易理解性和可操作性,实现了历史性突破。随着此后审计环境的重大变化,国际审计准则作出了重大修订,中注协也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了全面修订,并在2010年10月获准通过,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新审计准则体系,结构更加科学,内容更加全面,语言更加明晰,更加注重风险识别和应对,适用范围更加广泛,实现了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
新的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发布实施后,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世界银行经过为期一年的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等系列评估工作,于2009年10月完成并正式发布了《中国会计审计评估报告》,充分肯定了我国会计审计准则改革的成就,并称为可供其他国家仿效的良好典范。这是第一次由权威国际组织对我国会计审计准则建设国际趋同以及有效实施情况独立进行全面系统评估得出的结论。
在新会计审计准则发布后,我国会计制度改革和完善的重点转向了内控体系建设。内部控制是经济的“安全网”、企业的“防火墙”,对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抵御风险能力等有着重要作用。随着世界范围的企业合并、资本国际化、贸易壁垒的逐渐消失和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内部控制日益成为一个世界性话题,单纯依赖会计控制已难以应对企业面对的市场风险,会计控制必须向全面风险控制发展。“十一五”时期,我国企业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并为世界内控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2006年7月,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有关批示,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联合发起成立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开始着手研究、制定一套具有统一性、公认性和科学性的企业内部控制规范,这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建设进入了一个有组织、有计划、联合推进的新阶段。经过一年多的技术攻坚和反复征求意见,2008年6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志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取得了重大突破,是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基本规范自2009年7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非上市的其他大中型企业执行。2010年4月,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连同此前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标志着适应我国企业实际情况、融合国际先进经验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基本建成。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的内控体系建设因为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目标不仅定位于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性还关注企业的发展,内控规范不仅适用于上市公司,而且适用于非上市大中型企业等显著特征,为世界内控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此外,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建设为建立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内部规范的建设也起到了积极作用,一些省市的财政部门和相关部门,也包括一些事业单位已经开始参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梳理各项业务流程,控制财政资金的使用风险。
纵观我国“十一五”时期的会计制度改革和完善,会计审计准则体系和内控体系建设可以说是“主战场”。在立足“主战场”、打好“攻坚战”的同时,我国会计制度改革呈现出“全面开花”的好形势。
其一,政府及事业单位会计改革提出议事日程。2010年1月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试编部分事项权责发生制财务报告。2010年4月,财政部宣布将全面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政府会计改革问题再经过10多年的讨论后渐渐进入操作层面。此前,2009年5月,财政部下发《关于印发工会会计制度、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新版《工会会计制度》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2009年7月,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关于做好贯彻实施新<工会会计制度>准备工作通知》。2009年8月,财政部下发新《医院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和新《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
其二,小企业会计改革扬帆起航。在我国,小企业具有规模较小、数量众多的显著特征,构成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先后于2003年出台《中小企业促进法》、2005年出台《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特别是2009年9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提出了进一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上述法律和若干意见,结合我国大量中小企业发展和国家有关部门的客观需求,财政部在原《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经过广泛调查研究,于2010年11月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从此拉开了小企业会计标准改革和规范小企业行为的序幕。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是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促进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引起了社会有关方面的密切关注,与此同时,在亚洲——大洋洲会计准则制定机构组(AOSSG)会议上,我国制定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基本思路得到了国际有关方面的认同。
其三,农村会计改革成效显著。为加快解决农村会计工作呈现的突出问题,我国先后印发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会计制度》等,为规范农村会计核算和监督提供了制度保障。2010年2月,中纪委、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2010〕4号),对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有关工作进行了规范。
国际化迈出坚实步伐
2010年12月,12家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获准按照内地会计审计准则为内地在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这些都标志着会计监管国际合作取得重大的阶段性成果。
“十一五”时期,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和全球化浪潮,我国在国际化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与国际会计、审计准则有关组织的合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交流与对话日渐深入,在会计国际趋同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有实质性提升,会计理论研究和人才建设逐步走向国际化。
不断推进我国会计审计准则体系的持续国际趋同和等效。随着我国新会计审计准则体系的发布,国际趋同、等效的步伐不断加快。2007年12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签署了《关于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等效的联合声明》,双方确认,除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以及关联方披露两项准则相关内容需调节差异之外,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已实现等效。2008年4月,欧盟委员会就欧盟第三国会计准则等效问题发布正式报告,在2011年年底前,欧盟委员会允许中国证券发行者在进入欧洲市场时使用中国会计准则,即不需要根据欧盟境内市场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财务报表。这是中国在中欧财金对话框架下积极推进中欧会计等效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与此同时,2008年4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代表团访问美国并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就加强中美两国会计交流与合作问题签署了《中美会计合作备忘录》,就加强双方会计合作、建立相互交流的工作机制等达成共识,启动了中美会计准则的趋同与等效工作。2010年4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发布,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将保持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和紧密同步,财政部将争取在2011年年底前完成对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相关项目的修订工作。2010年11月,中国审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签署联合声明,确认新修订的中国审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审计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
国际会计监管合作取得重大的阶段性成果。后金融危机时代,国际会计监管合作势在必行。2010年,财政部重点推进了与欧盟、美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跨境会计监管合作,先后三次与欧盟就中欧审计公共监管等效进行了会谈,两次就欧盟起草的等效评估报告提出书面回复意见,中欧审计公共监管等效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2010年7月,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会计司与欧盟签署了《中国——欧盟会计和审计合作联合声明》。2010年9月,经过反复磋商,财政部监督检查局与香港会计师公会签署会计监管合作协议,与香港地区实现会计监管等效。
我国会计在国际社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有实质性提升。2009年8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正式宣布批准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关联方披露》进行修订。该准则的修订参照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这充分体现了我国会计在国际社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得到了实质性提升。与此同时,我国先后出席和组织一系列国际会计会议。2006年2月,财政部在北京召开了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演讲会。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主席戴维·泰迪、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秘书长伊恩·保罗先生和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主席约翰·卡洛斯先生等国际会计审计专家,就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问题,先后在会上作了精彩演讲。演讲中,他们高度评价了中国会计审计准则国际趋同工作所取得的成绩。2007年7月,财政部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在北京共同举办了新兴市场与转型经济国家会计国际趋同研讨会,会上通过了《推动新兴市场与转型经济国家会计国际趋同的北京倡议》。与会代表包括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首脑、世界银行、联合国的主管官员及来自澳大利亚、印度、巴西等新兴市场和转型经济及发达国家和地区政府部门、会计组织的150多位代表,是全世界新兴市场和转型经济国家首次就会计国际趋同举行会议。2008年10月,2008年中日韩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主题是交流中日韩三国在会计准则建设、实施和国际趋同方面的成果,为促进各国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会计信息化引人瞩目
2010年10月,我国发布了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技术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和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这标志着我国会计信息化建设又取得了新进展。“十一五”时期,我国进一步推进会计信息化工作,成绩引人瞩目。
一方面,“十一五”时期的会计信息化建设抓住了标准化建设这个核心,在标准化建设中又以XBRL为先导,以标准化建设来促进整个会计信息化的发展。2006年,财政部启动了XBRL项目前期研究,中国XBRL的进程日益加快并逐渐与国际接轨;2007年年底,XBRL中国成为XBRL世界组织的临时国家地区组织成员;2008年11月,财政部等九部委成立会计信息化委员会和XBRL中国地区组织;2009年4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确定了我国会计信息化以XBRL为先导,引领和带动全面会计信息化的有序推进和目标的实现。XBRL分类标准作为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指导意见》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在贯彻实施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制度并与全面信息化相结合的过程中,应当考虑XBRL分类标准等要求,以此为基础生成标准化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满足不同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指导意见》发布后,财政部会计司团队紧紧抓住XBRL这个关键环节和突破口,会同有关方面依据《指导意见》所确定的全面推进我国会计信息化的目标、任务、内容、工作步骤、工作方式和要求,从企业会计准则入手,形成系统的披露模板,广泛征求意见,从中提取财务报告元素,起草完成了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XBRL通用分类标准(征求意见稿),再次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直到2010年10月,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技术规范系列国家标准和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发布,先后经过18个月的艰苦努力,为我国推进应用XBRL和全面会计信息化奠定了扎实的基础。两套标准的发布是我国继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内部控制规范之后的又一重大系统工程,为构建科学完善、国际通行的会计信息化标准体系奠定基础,标志着我国以XBRL应用为先导的会计信息化时代的来临,在中国会计信息化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虽然中国开启这项工程比世界整整晚了10年,但是,中国不仅开创性地建立了XBRL中国“国标”和通用分类标准,同时还前瞻性地设计了先进的、与国际接轨的XBRL分类标准架构,构建了XBRL通用分类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机制。XBRL国际组织主席迈克·威利斯高度评价道,中国通用分类标准代表了全球XBRL分类标准的最新发展趋势,中国开发这一标准和推广其应用的努力对全世界其他国家来说是一种杰出的榜样。
另一方面,“十一五”时期,我国各级财政部门已经部分地开展了会计管理信息化工作。2006年2月16日,财政部副部长王军拉下启动开关,正式开通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标志着我国具有了会计人员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电子政务化的综合平台。目前,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设计工作已经完成,部分地区正式运行,可以及时掌握会计队伍的各种信息和动态,为实现全国范围内会计人员系统联网管理,全面推进会计人才战略做出了有益探索。此后,我国会计管理信息化工作不断取得新突破。
2007年,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系统开通并投入使用,已经具备了日常审批网上办理、行业信息综合统计查询、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行业监督检查等多项功能。
2008年,财政部印发了积极推广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文件,要求各地加快推广步伐。目前,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已有一些地区试点成功,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实现了随时随地组织考试,不仅大幅度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而且大大方便了考生,受到了社会普遍赞赏。
从2009年度考试开始,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全面实现了网上报名和考试成绩报备的基础上,试行网上阅卷,2010年网上评卷试点由4个省市扩大到23个省市。
2010年1月,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题库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拟开发建设全国统一的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
会计人才建设提高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
2010年10月,财政部发布《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作为国务院人才发展纲的配套。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的第一个全国中长期会计人才发展规划,确立了我国会计人才竞争优势、建设国际一流会计人才队伍的行动纲领,是我国会计行业人才发展进程中新的里程碑。《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提出了一组数字目标,即到2020年,会计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队伍规模不断壮大,会计人才资源总量增长40%;会计人才素质大幅提高,结构进一步优化,力争使高、中、初级会计人才比例达到10:40:50;会计人才竞争优势明显增强,人才规模效益显著提高,着力培养造就具有国际水准的高端会计人才62700名,这是会计人才规划的主要任务。这些既是未来我国会计人才发展的宏伟蓝图,同时也是对我国长期以来,尤其是“十一五”时期会计人才建设的成功经验的全面总结。“十一五”时期,我国通过完善会计人才管理制度、开展领军人才培养和发挥先进的带头作用,为我国会计人才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完善的会计人才管理制度是基础。“十一五”时期,我国不断完善会计人才管理制度。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方面,强化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夯实会计行业发展基础。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设置不断合理、考试手段无纸化、人员管理技术信息化、继续教育不断完善、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持续更新等一系列新举措推出。2006年财政部发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有效地规范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促进了会计人员知识更新。2008年12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争取用3—5年的时间,遵循“依法开展”、“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安全可靠”四项原则,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进无纸化考试工作。此后,财政部分别印发了《关于推进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对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的建设,全国通用的会计人员基本信息表、各省级会计管理机构采集、上报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工作等做了统一要求,为实现会计人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会计职称制度方面,深化改革,完善会计人才评价体系。“十一五”时期,会计职称制度改革不断推进,会计人才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2006年,将对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试点扩大到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并延伸到中央单位。2007年起不再试点,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制度在全国全面推行。2009年,财政部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对不同级次会计人员知识结构和能力框架进行了系统完善,基本构建了会计从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不同级次会计人才评价制度。与此同时,对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知识结构和能力框架也进行了有益探索。
充分发挥会计领军人才的辐射带动作用。2007年5月,财政部发布了《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十年规划》,明确了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学员选拔、培训组织、培训方式、淘汰机制等。“十一五”时期,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在全国范围内,有计划地分为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学术类4类,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的选拔标准和严格的选拔程序,在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五年间分别有117名、155名、130名、155名、120名学员加入到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队伍,逐步形成了677名学员的全国会计领军团队。培养工程采取了“集中培训与跟踪管理相结合、分类培训与联合集中培训相结合”,为期6年,分3个考核周期的培训组织方案,分周期进行考核,实施考核淘汰机制。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着眼国际、思路创新、工作扎实,学员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单位给予充分肯定,社会认可度迅速提高。截至2009年底,600多名会计领军人才中60%以上得到所在单位的重用;许多单位以能够参加会计领军人才选拔考试、拥有会计领军人才为荣;会计领军人才逐步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各地各有关部门也纷纷参照财政部作法,组织开展了本地区、本部门的高级会计人才培训,每年培养的会计人才超过上千人。
积极发挥先进示范效应。会计人员评选表彰作为会计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健全和完善对于破解会计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2007年4月,财政部制定颁布了《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将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纳入经常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2008年12月,财政部对50名先进会计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奖励;2010年4月,财政部对10名总会计师进行了表彰奖励,同时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荣誉称号,这是我国历史上会计人员第一次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10年12月27日,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表彰会议召开,于延琦等10位同志被授予“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会计人员评选表彰活动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起到了积极的示范效应。据不完全统计,北京、上海等20多个省市和中央有关主管部门,相继建立了会计人员评选表彰制度,对近万名会计人员进行了表彰。广大会计人员纷纷表示要以先进会计工作者为榜样,为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注册会计师行业与经济共成长
2009年10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9〕56号),明确提出了加快发展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系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与发展全局的第一个文件。这一纲领性文件有力地推动了注册会计师行业跨越式发展。
“十一五”时期,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各项改革创新工作的推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规模进一步壮大,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进一步提升,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以及行业的社会地位和国际影响力有了显著进步,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实现了与经济共成长。
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首先得益于财政等各部门的大力支持。2010年,财政部根据国办56号文件,连续印发了《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管理暂行办法》等5个文件;取消了不合理的“双重审计”政策和H股“双重审计”,促使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大型客户的审计和咨询服务。2010年7月21日,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我国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将全面迈进特殊普通合伙时代。“十一五”期间,财政部还发布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等政策文件,规范和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发展。
“十一五”期间,中注协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以投标方式承接审计业务指导意见》、《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关于规范和发展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的意见》、《关于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补充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暂行规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诉委员会暂行规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汁指引》、《注册会计师承办企业破产案件相关业务指南(试行)》、《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披露制度》、《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办法》、《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办法》、《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等文件,指导、规范、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
在国家重视下,我国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围绕做大做强的目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突出举措是掀起合并潮。2006年10月,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宣布合并,成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有限公司,合并后的立信年业务收入将达到4个亿,员工达到2000人,注册会计师超过600人,上市公司客户达到140多家,合并后的立信意欲打造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第一大品牌。此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中兴宇会计师事务所;万隆会计师事务所以吸收合并的形式吸收了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华证、中洲和厦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并为天健华证中洲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由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和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而成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北京宣告成立,并加入罗申美(RSM)国际。这一实践及其采取的“走出去、引进来”的发展模式,是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国际化发展的有益探索。12月19日,安徽华普、辽宁天健和北京高商万达3家会计师事务所宣布强强联合,合并成为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和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组建北京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的合并既是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更是做大做强的有力举措。